宁波财经学院象山影视学院雷锋月系列活动之“锋”华正茂,法徽闪亮活动顺利开展
来源:象山影视学院
2025-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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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六十三个“学雷锋纪念日”到来之际,3月3日至4日,我院与象山县人民法院合作,开展了“锋”华正茂,法徽闪亮等相关活动,旨在让在校大学生以立体化普法矩阵感受雷锋精神融入司法实践。
3月3日下午,大目湾法庭创设“青春与法同行”开放日活动,我院组织20余名师生代表实地参观法庭功能区。通过观摩民事纠纷案件庭审全过程,学生们沉浸式体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深刻领悟“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司法理念。庭后,主审法官结合《民法典》合同编司法解释,就借贷、担保等实务要点进行拓展讲解。
3月4日下午,特邀大目湾法庭干警与宁波市生态环境局象山分局工作人员来到我院,采用“专题授课+情景案例”双轨教学模式,为同学们带来一堂生动的“海韵法治讲堂”。针对辖区海洋经济特色,法庭干警以某起非法捕捞水产品典型案例为切入点,系统解读《海洋环境保护法》《渔业法》中关于禁渔期、捕捞许可等条款。此外,临近“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干警还特别设置“她权益·她力量”专题环节,通过模拟职场性别歧视场景,生动阐释《妇女权益保障法》关于平等就业权的规定。
此次活动通过“院校共建”的普法模式,形成“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辐射整个社区”的法治传播效应。不仅向同学们普及了法律知识,也是学院与法院携手促进步的一大突破。希望全体师生以此次活动为契机,感受雷锋精神的同时,将法律知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撰稿:象山影视学院 何佳璇、象山县人民法院 摄影:象山影视学院 潘艺闻、象山县人民法院 审核:象山影视学院 张明珠 吴鑫阳
3月3日下午,大目湾法庭创设“青春与法同行”开放日活动,我院组织20余名师生代表实地参观法庭功能区。通过观摩民事纠纷案件庭审全过程,学生们沉浸式体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深刻领悟“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司法理念。庭后,主审法官结合《民法典》合同编司法解释,就借贷、担保等实务要点进行拓展讲解。
3月4日下午,特邀大目湾法庭干警与宁波市生态环境局象山分局工作人员来到我院,采用“专题授课+情景案例”双轨教学模式,为同学们带来一堂生动的“海韵法治讲堂”。针对辖区海洋经济特色,法庭干警以某起非法捕捞水产品典型案例为切入点,系统解读《海洋环境保护法》《渔业法》中关于禁渔期、捕捞许可等条款。此外,临近“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干警还特别设置“她权益·她力量”专题环节,通过模拟职场性别歧视场景,生动阐释《妇女权益保障法》关于平等就业权的规定。
此次活动通过“院校共建”的普法模式,形成“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辐射整个社区”的法治传播效应。不仅向同学们普及了法律知识,也是学院与法院携手促进步的一大突破。希望全体师生以此次活动为契机,感受雷锋精神的同时,将法律知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撰稿:象山影视学院 何佳璇、象山县人民法院 摄影:象山影视学院 潘艺闻、象山县人民法院 审核:象山影视学院 张明珠 吴鑫阳